去年,我和同事 Tatjana Papic在 ICLQ 上发表了一篇关于《欧洲人权公约》在克里米亚等争议领土上的适用的文章。我们支持法院对此类领土的初步处理方式,这种处理方式体现在北塞浦路斯Loizidou案的判决中,法院在该判决中认为“缔约国的责任也可能产生于其军事行动(无论合法或非法)对其国家领土以外的地区实施有效控制。在此类地区确保《公约》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的义务源于这种控制的事实……(着重号为作者所加)。”法院因此回避了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是否违反《联合国宪章》的问题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同样,这并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无法从法律上得到回答,而是因为这个问题并非不可回答,而且回答这个问题甚至可能违背法院保护人权的使命。